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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2024年第一季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4-04-07 来源:访问量:【字体:

市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市场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等文件规定,我局于3月11-12日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重点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备案、经营场所证照信息公示、服务合同签订、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等情况。本次共检查中介门店21家,现场督促整改到位5家,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

二、存在问题

(一)经营场所公示信息内容不齐全。检查中发现,宿迁市顺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公示从业人员信息、房屋买卖合同等示范文本,宿迁优之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公示交易资金监管方式、业务流程。

(二)宿迁沃好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加盟合作不规范,在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过程中,未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与宿迁市思拓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宿迁绿居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宿迁佳丽房产有限公司、宿迁市君明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等10家未办理备案登记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开展加盟合作。

(三)多家中介门店在开展经纪业务过程中存在涉嫌违规行为。一是宿迁申财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在开展房屋租赁托管业务过程中,存在收取承租人租金后,拖延或拒不支付出租人房租行为,并且在产生纠纷后未能及时、妥善解决,甚至采用“失联”、“拉黑”等手段逃避责任,给消费者维权造成一定困扰。二是宿迁金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宿迁市和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2家中介门店未能按照规定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以及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三是宿迁市玖建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宣强房产经纪有限公司2家中介门店房地产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未能按照规定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上进行签名。

(四)宿迁市金帆地产有限公司、宿迁安之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分公司等中介公司未办理备案登记擅自从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处理意见

(一)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对宿迁市顺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宿迁优之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2家中介门店予以通报,限期1个月内整改;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宿迁沃好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责令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限期1个月内整改,并提交整改完成情况书面报告至市住建局房地产业发展中心。

(二)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对宿迁金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宿迁市和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宿迁市玖建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宣强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等4家中介门店予以通报,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完成情况书面报告至市住建局房地产业发展中心。对宿迁申财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责令其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三)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宿迁市金帆地产有限公司、宿迁安之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分公司等未备案中介公司予以通报,责令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如拒不整改的中介机构,我局将对外发布风险提示,并将名录推送到相关金融机构。

附件:2024年度市区房地产中介门店执业未备案名单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日 

(联系人:朱琦,联系电话:84396363)

附件:2024年度市区房地产中介门店执业未备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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